发改委燃油价格调整文件-发改委燃油价格调整

tamoadmin 2024-10-21

1.油价下调了,请问燃油附加费有降吗?

2.8月5日燃油附加费

3.国家燃油补贴是怎么来算的

油价下调了,请问燃油附加费有降吗?

发改委燃油价格调整文件-发改委燃油价格调整

伴随国家发改委正式下调成品油零售价,深圳93号汽油降到了8.1元/升。此举意味着距离上次燃油附加费上涨不足两月,深圳红绿出租车燃油附加费重回下调的联动区间。

发改委油价调价通知甫一发布,立刻引起深圳坊间热议。深圳市发改委和交委是否将顺势迅速下调红绿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成为广大市民的关注焦点。对此,南方日报记者昨日第一时间致函两相关部门,但两部门均明确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3月21日,深圳市发改委、市交委两部门一纸通知,就直接跳过两个月观察期,将深圳红绿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调整至高一级别的调价区间,即红色出租车上涨至4元,绿色出租车上涨至3元。

在燃油附加费上涨的当天,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接受南方日报独家采访时回应:“今后如果油价下降,本着对乘客和经营者负责的态度,从公平的角度出发,市发改委和市交委将第一时间启动燃油附加费价格下调程序”。

但记者昨日致函市发改委,该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有最新情况,将第一时间通知媒体,但对于记者提出的具体问题,则表示暂无回应。同时,市交委相关人员回应与其一致。

逾九成市民期待附加费下降

昨日至记者截稿时,一项就“深圳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该不该降”发起的网络投票显示, 102名参与投票的市民中,九成以上市民认为燃油附加费应该下调。另外,超过两成市民认为,深圳市发改委、市交委应该为他们的行政错误决定买单。

“每次油价一涨,它就跟着涨,难道油价跌,不应该跟着跌吗?”市民韩先生质疑。市民杨先生则表示,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已经降到3元区间,涨的时候那么快,降的时候是否也可以快一些?“不要涨的时候是光速,跌的时候是龟速。”市民黄先生表示。

市民王**则直接在微博中,向市发改委讨要这两个月乘坐出租车时多支付的燃油附加费:“3月份油价上涨时,深圳发改委以闪电速度上调了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直接跳过听证规定的两个月观察期,理由是‘油价不会降’。现在油价降了,预言‘油价不会降’的深圳发改委,因为你的单方面毁约,导致我自3月20日起至今26次打车支付了额外的燃油附加费26元,现要求归还!还钱!”

然而,仍有不少市民对燃油附加费下降缺乏信心,“我敢打赌不会主动下降。”市民刘先生表示。市民舒**也认为,“油价再怎么降,深圳收的4块钱燃油附加费都不会下调!”

4元或3元 “的哥”也犯难

昨日至记者截稿时,深圳“红的”仍在收取4元燃油附加费。记者昨日在深圳街头随机采访多家出租公司“的哥”。“的哥”称,早上听收音机已知道油价降价的消息,但仍未收到公司群发的调低附加费通知,因此今天仍向乘客收取4元附加费。

“今天我载的大部分乘客一上车就问我这个事情,我也不坚持了,他们愿意给多少就给多少。”王师傅说得有些埋怨。记者注意到,部分受访司机跟王师傅持类似观点,特别是附加费增加到4元之后,他们不会过度坚持要向乘客收取足额附加费,导致深圳目前附加费收取数额存在混乱。

据了解,3月底的燃油附加费上调,“的哥”们的收入应该会有适当提高,但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部分司机对燃油附加费的上调并不以为然。原因是附加费增加导致客源减少。“附加费加了1块钱,吓跑了一部分乘客,有些市民出门短途都不愿意打车了,每天收入少了二三十块钱,生意反而更难做。”刘师傅告诉记者。

专家:政府应该提高决策透明度

“既然此前附加费已经上涨,现在相关部门就应该马上做出反应,出台相关补救措施。”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委员吴立民对于3月底相关部门的处理方式颇有微词,他表示油价运价联动机制早已设定好,但短短数日,议事规则就被制定机制的主体打破。

吴立民表示,现在老百姓的目光已经聚集在政府身上,希望看到部门对此事的迅速反应。在事已至此的情况下,相关部门就要立刻做出调整,“建议马上降价,最基本应该表态,称再次启动联动机制,进入两个月观察期。”

本次油价下调至3元附加费联动区间,可谓相关部门始料未及。吴立民认为,本次事件起到对政府部门的一次警醒作用,“执政方应该从中得到启发,日后在决策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程序,认真调研、认真考虑,才能提升政府形象,还信于民。”

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郑方辉对本次事件的观点与吴立民相似。但郑方辉也从政府角度对事件作出解读:“政府决策,站在代表社会多数群体的角度,许多决策的出台,都有其更深远的考虑。”

郑方辉认为,在全国范围看来,深圳市政府的开明程度是名列前茅的。他建议,如有条件,希望政府日后能把决策过程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提高决策透明度,让老百姓对政府工作心中有数。

链接:

深圳油价运价联动机制

根据原深圳市物价局、市交通局《关于优化我市出租小汽车运价结构和油价运价联动机制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红黄的”以油价每次变动0.87元/升为一联动区间。当油价进入每升5.65元至6.52元区间时,每车次向乘客加收1元的燃油附加费;当油价进入每升6.53元至7.40元区间时,每车次向乘客加收2元的燃油附加费,当油价进入每升7.41至8.28元时加收3元燃油附加费,8.29至9.16元时加收4元。

8月5日燃油附加费

2000年,我国开始征收国际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燃油附加费约占机票总价的10%-25%。

2004年,中国民航局规定,航空公司可以将基准机票价格上调25%,同时取消燃油附加费。

2005年8月1日,恢复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下航班收取20元/人,800公里以上航班收取40元/人。

2006年4月1日,燃油附加费首次上调:800km以下涨至30元/人,800km(含)以下涨至60元/人。

2006年9月1日,燃油附加费再次上调:800公里以下为60元/人,800公里以上为100元/人。

2007年1月21日,燃油附加费首次下调:800公里以下航段下调至50元/人,800公里以上航段下调至80元/人。

2007年11月5日,800公里以下航段再次上调至60元/人,800公里(含)以上航段上调至100元/人。

2008年7月1日,800km以下航线升级为8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线为150元。航空燃油附加费标准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2008年12月25日,800公里(含)以上航线由150元降为4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由80元降为20元。

2009年1月15日,中国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停征(以签发时间为准)。

2009年11月14日恢复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800km(含)以下20元/人,800km以上50元/人(以出票日期为准)2010年4月6日起开始预订和购买机票。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航”)、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HNA”)、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航段燃油附加费由50元下调为4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继续执行20元人民币的标准。截至4月2日17:30,三大航中的另一家东航尚未有下调的官方通知。

自2011年2月22日零时(含)起(以出票时间为准),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费标准为9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线为50元。

自2011年4月8日零时(含)起(以出票时间为准),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费标准,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费标准为11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线为60元,分别提高22%和20%。

自2011年5月26日零时起,包括国航、东航、南航、川航、深航在内的大部分航空公司发布通知,上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其中,800公里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由60元调整为8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由110元调整为140元。

2011年8月1日,国家发改委《关于推进航空燃油价格市场化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实施。包括国航、东上航、南航、春秋航空在内的国内航空公司宣布,自8月2日零时(出票日期)起上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调整前每位旅客140元调整为150元,800公里以下(含800公里)航线燃油费标准调整。

2011年9月6日起(以出票日期为准),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线每航段燃油附加费由人民币150元降为人民币14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征收80元,原标准不变。

2011年12月4日,国内航空煤油价格每吨上调376元,满足了燃油成本与航油价格挂钩的调整前提条件,航油采购成本累计变动超过每吨250元。12月5日起,国内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相应上调。

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吉祥航空公司、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和其他许多大型航空公司的官方网站上都发布了公告。12月5日(出票日期)起,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由130元调整为14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维持70元不变。

2012年4月5日,国内多家航空公司发布通知,自2012年4月5日起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由每航段70元上调至80元;800公里以上140元至150元。此次调整后,燃油附加费的价格平了历史新高。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山东航空公司日前宣布,自2012年6月5日起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以出票日期为准)。其中,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由每航段80元下调至7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航段燃油附加费由150元下调至130元。

南航发布通知,自2012年10月5日起,800公里(含)以下航段燃油附加费上调10元,由70元调整为8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升级为10元,130元升级为140元。同时,儿童旅客燃油附加费也上调1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段由30元上调至4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由60元调整为70元。按成人全额票价10%收费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2013年4月5日起(以出票日期为准),下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10元。

调整后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由每航段80元降为7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航段燃油附加费由140元调整为130元。

对于2013年4月5日之前已出票且航班日期在2013年4月5日(含)之后的国内客票,不按新标准退还燃油附加费差额。

自2013年5月5日(出票日期)起,销售国内航班(含国内航班)时,800km(含)以下航班每位旅客征收60元,800km以上航班每位旅客征收120元。为适当缓解油价大幅上涨导致航空公司成本增加的压力,经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民用航空局决定自2005年8月1日起,恢复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

自2005年8月1日起,国家允许国内航空公司收取国内航线(不含内地与香港、澳门航线)燃油附加费,燃油附加费按航段收取。燃油附加收取标准核定为: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上(含800公里)的航班,每位旅客收取40元。燃油附加在旅客购票时与票价一并收取,项目代码“YQ”和标准分别标注在车票上。燃油附加费征收期暂定为2005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以航班时间为准。已提前购票的旅客不再收费。2005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大幅上涨,导致我国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大幅上涨,航空公司运输成本大幅增加。为适当缓解航空公司成本上涨压力,促进航空运输业健康发展,在航空公司加强管理、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措施消化部分成本上涨因素的基础上,对国内航线旅客运输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

发展改革委、民航局下发的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民航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航空运输价格和市场监管,及时查处航空公司违反现行票价政策、擅自提高燃油附加费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2012年4月1日起,多家航空公司将再次上调国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最高上调幅度达到10%。东航、华航、澳航、印尼英航等航空公司均发布通知,从4月1日起上调部分国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上述燃油附加费费率是根据2009年11月公布的《国内航线旅客燃油附加费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规定》,根据2011年国内航线航空煤油实际消耗量、旅客运输周转量,并考虑航空公司自行消化燃油成本增加系数不低于20%计算确定的。

2012年4月5日,国内航空公司再次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由每航段70元上调至8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140元上调至150元。

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按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燃油附加费。具体标准为:800km(含)以下每航段收取40元;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取70元。2012年12月5日起,下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下调幅度为10元人民币。

Ctrip.com已经收到吉祥航空等公司下调燃油附加费的通知。自12月5日起,乘坐800公里(含)以下航班的成年旅客,燃油附加费由10元下调至70元。800公里以上,下调10元,140元调整为130元。儿童航段燃油附加费也下调1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段由40元下调至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由70元调整为60元。

根据联动机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上调和下调是一致的。继吉祥航空之后,预计其他航空公司也会跟进减少。

2014年12月03日,东航、国航、南航、春秋等航空公司发布公告,自12月5日(本周五)起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以出票日期为准)。800公里(含)由40元提高到30元;800公里以上70元至60元。婴儿照常免,儿童减半收费。成都某大型航空公司表示,随着航油的减少,航空公司的运营成本也会相应降低。燃油附加费有降有升都是正常的。航空市场竞争激烈,已经完全市场化。机票折扣最终由市场情况决定,不会受税费影响。张伟认为,燃油附加费下调,必将吸引更多市民出行,使暂时低迷的航空市场逐步回暖,对航空公司、市民和机票代理商都有很大的好处。

2008年底燃油附加费下调后,航空公司一夜之间提高了机票价格。但由于春运高峰正处于出行高峰期,大部分机票都只是全价,因此有利于人们节省出行成本。根据中国国家民航局的预测,2009年将有2.2亿人乘飞机旅行。有分析人士估计,以人均30元的燃油附加费计算,停征将减少国内航空公司66亿元的收入。2008年,中国国内航空公司将出现历史上的巨额亏损,亏损金额很可能超过250亿元。然而,2009年,中国航空运输业仍然面临着载客量和票价下降的困境。

自2008年12月25日起,中国官方降低了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标准。随着航油成本的降低,2009年新年伊始,民航局再次宣布停止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2015年2月5日起,国内航空公司停止收取燃油附加费,旅客只需支付机票款和50元民航发展基金即可出行。

数据显示,2015年2月1日生效的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为每吨3782元,低于《国家发改委、民航局关于建立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中基准油价每吨4140元。业内普遍认为,国内航油综合采购成本下降是此次燃油附加费取消的关键原因,但如果未来油价上涨,将适时再次收取该费用。

style="font-size: 18px;font-weight: bold;border-left: 4px solid #a10d00;margin: 10px 0px 15px 0px;padding: 10px 0 10px 20px;background: #f1dada;">国家燃油补贴是怎么来算的

将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统一安排,对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在车票价格不长的前提下,增加燃油税补贴每公升汽油1.00元,每公升柴油0.80元。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车型燃油标准落实补贴。

燃油标准: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于2012年5月正式发布了《关于实施北京市第五阶段车用汽柴油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此次《通知》表示,从2012年5月31日零时起,北京市将实行新的车用汽、柴油两项地方标准,即“京Ⅴ”燃油标准。调整后的标准总体严于国家第五阶段建议指标,与欧洲同阶段标准基本接轨。

扩展资料

按照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财建20091008号文的规定,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城市公交企业和农村客运经营者)的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的测算和补贴标准如下:

一、是合理制定补贴资金的分配方案。根据财政厅下达的补贴资金额度,科学测算,制定了城市公交车按标台补贴、城市出租车按辆补贴、农村道路客运按座位补贴、岛际水路客运按功率补贴的分配方案。

二、是建立严格的申报机制。对属于补贴范围内的经营业主按要求将车、船和经营者的信息填报汇总后以文件或书面形式申报。

三、是建立严格的审查复核机制。建立了主管单位初审、主管科室复核、局办公会审批、市财政局审查的四方审查复核机制。审核内容包括:应享受补贴对象的营运证和登记备案信息是否相符;补贴年度车船增减、过户变动情况;客座位、船舶功率变动情况;享受补贴对象的开户行、开户名称和账号等个人信息。

四、建立公平透明的发放机制。将审批确认的燃油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公示一周,经车船主签字确认后,直接将补贴资金转入个人的银行账户。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燃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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