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降价对中石油有什么影响-原油价格下跌对环卫车辆

tamoadmin 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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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索物流车电动化普及之路(二):新旧推广困局待解

原油降价对中石油有什么影响-原油价格下跌对环卫车辆

求索物流车电动化普及之路

国内疫情初现好转迹象,20?多个部委在1?个多月来,连发4?次重磅政策信号,均提到包括物流车在内的公共领域用车的电动化普及。受益于近年来国家及地方政策的点名支持,还有电商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新能源物流车一直被业内外视为极具爆发潜力的细分市场。但在经历两三年的快速疯长后,诸多运营中的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目前国内新能源物流车在该领域的占比不足4%,并没有预期中的好。如何打破当前的困局、进一步推广物流车电动化?新一轮政策能否带来新的发展高潮?行业各方企业都进行了哪些探索?

被国家大政方针和光明前景热捧数年,新能源特别是纯电动物流车在经历了不到三年的一轮快速增长后,没能躲过新老问题叠加的困局。为什么新能源物流车目前的发展没有预期得那么好?进一步扩大推广成果的力量到底在哪里?在近年运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能否解决?春节以来突发的这场疫情带来哪些影响、行业如何减少不利因素?

疫情引发新矛盾

零涨、三跌、三搁浅……

开年以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已经在全球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原油价格暴跌,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也出现魔幻般一幕,从3?月中下旬开始,汽、柴油价格居然一度重回5?元时代。

这对新能源汽车的普及进程绝非好消息,特别是新能源物流车这种运营车辆。

油价下跌而充电等费用并未降低,?进一步削弱了新能源汽车的经济性优势。业内人士判断,至少在短期内,油价将影响不少用户的买车决策,进而影响新能源汽车销量,也可能动摇不少新能源物流车运营商、经销商包括生产企业的信心。

在生产端,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1-2?月,国内新能源专用车共生产3435?辆,物流车占94%,环卫车占5.8%,?其他专用车占0.2%。整个新能源专用车市场处于历史低位。具体到企业,前两个月有新能源专用车产量的企业共47?家,与市场较好时期超过130?家的情形相比,约64%?的企业在2020?年前两月没有生产新能源专用车。

为应对疫情的冲击,持续稳定的资金特别是现金流格外重要。新能源物流车等运营产品本身具有极强的金融属性,但在当前情况下,金融机构不敢轻易放款,?运营商手中的车没有办法以贷款的形式向外销售。企业和终端用户在车辆等固定资产投资上都会更加谨慎,?运营商也面临客户违约量攀升的风险。

业内人士指出,这些问题并不会影响新能源物流车发展的整体趋势,但给眼下的新能源物流车生态圈带来的巨大冲击不可小视,也会进一步影响整体物流车电动化的模式和发展格局。

看起来前景大好、潜力无限的新能源物流车,至今并未迎来预期中足够好的局面。在中央和地方的政策导向中,?新能源物流车的确是被点名力捧的。然而,一句提高占比、一个销量目标还远远不够。

在制定对物流车电动化有切实影响的具体政策的过程中,真正实现公平合理是一个很重要的努力方向。

“针对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法规,?应该兼顾客运车辆和货运配送车辆。客运车辆得到了很多关于新能源汽车的政策红利,但货运部分很少,所以我们认为应该兼顾。”交通运输部交通干部管理学院教授张柱庭曾不止一次地公开提出,《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允许对燃油车进行总量控制,通过财政税收、政府采购等多种手段限制高油耗、高排放车型,并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这些规定应当同样适用于货运车包括物流车,?不能厚此薄彼。

这种“厚此薄彼”也体现在城市道路资源的分配上,通常城市的交通资源会优先配给公共客运、小客车客运等,?而货运车辆特别是市内运行的物流车却面临诸多限制,通行难、停车难、装卸难、收费多、罚款多……凡此种种难处,?即便是受到政策鼓励的新能源物流车在市内配送中也很难幸免。

张柱庭从根本上指出,“道路是公共资源,路权使用应当是平等的,为了保障小客车的通行效率而长期牺牲平等原则,对于货运车辆歧视性对待不公平。对进城的车辆实施许可也是没有依据的。所以,建议下一步按照公平和效率兼顾的原则,放宽对城市配送车辆的交通管制。”

多家新能源物流车运营商甚至提出,要推动新能源物流车的普及,还需得到优于传统物流车的通行权。路权是比补贴更重要的推广政策。因为路权放开不仅能提升新能源物流车的运营效率,?甚至可以直接或间接解决当前行业面临的许多问题。

但目前在许多城市,新能源物流车在城区通行和尾号限行方面与燃油车型完全一样,没有任何通行优势,直接影响了物流企业置换和购买新能源物流车的积极性。

事实上,近两年,部委与不少城市已经充分意识到路权对新能源物流车的重要性。例如,2019?年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联合印发了《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明确提出应“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

还有国内新能源物流车推广卓有成效的大城市,?如深圳、西安、成都等地,?都是传统物流车被限行或新能源物流车路权、补贴等政策执行较好的城市。但在其他不少地方,虽然政策提出了放开路权,但实际的落地效果差强人意。有的新能源物流车销售人员还告诉记者,每当有政策提到鼓励新能源物流车的应用,店里都会迎来一波咨询高潮,?但更多人在观望,主要是看路权政策的实际落地情况。

作为运营车辆,新能源物流车的成本也是用户的关注重点之一。国内针对新能源汽车的一系列补贴政策让新能源物流车特别是纯电动车型的普及获益不少。

近两年,国家补贴连年大幅退坡,?多地完全取消地补,而新能源物流车购置成本的降低并没有完全跟上退坡的节奏。2018?年,新能源专用车及货车的单车最高补贴从15?万降至10?万元左右,?而2019?年的补贴方案显示,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货车的中央财政补贴标准为500?元/kWh,单车补贴上限3.5?万元;纯电动货车中央财政补贴标准为350?元/kWh,中央财政单车补贴上限5.5?万元。

以城市配送常用的4.5?吨轻卡为例,如无补贴,5?年行驶20?万km?的整体成本较燃油车型多6?万元左右。在2018?年国家新能源购置补贴政策下具备一定的推广优势,但按照2019?年的国家补贴水平,轻型物流车的生命周期成本优势将不存在。目前主流物流快递企业多为民营企业,在企业竞争不断加剧的情况下,购买成本的大幅上升,大大降低了综合使用成本的优势。

如无使用成本优势,新能源物流车将很难在物流企业中大规模推广应用。

例如一些电商平台的物流负责人透露,如果没有补贴,极端的情况是购买两辆传统物流车的钱可能还不够买一辆新能源物流车。接下来是否继续采购新能源车型、如何重新配置车队车辆的能源类型,有待重新考量。

尽管购置补贴大幅退坡,但为了鼓励产品的使用,中央一直强调引导地方财政补贴从补购置转向补运营,新能源物流车只要达到要求,还可以领取运营补贴。

但在实际执行中,一份由熊猫智联与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的新能源物流车行业应用分析报告指出,运营补贴是一种从需求端切入市场的补贴政策。目前在企业准入门槛方面存在一定不足。比如对于企业准入门槛特别是车辆数量方面进行较高限制,导致只有少量企业有能力达到补贴要求,不能有效把运营补贴直接传递给中小型物流企业。因此建议合理设置企业准入与运营里程等门槛,实现补贴政策的普惠与公平。此外,?还应合理地设计补贴发放形式,结合监控分析车辆充电量、车辆行驶里程等技术参数,通过技术手段精细化管理补贴发放过程,避免补贴发放过程中违规套取补贴等行为。

作为新生事物的品种之一,新能源车型目前在技术、使用、服务体系等方面有一系列缺陷,新能源特别是纯电动物流车也无法幸免,并由于其运营车辆的属性,将缺陷进一步放大。

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曾指出,在使用成本方面,新能源物流车理论上本应大有优势,但由于目前技术差,体现得并不充分。“主要是因为物流车产品较差,未来只有主力传统厂家参与,才能逐步改善。”

当前国内的新能源物流车产品,仅关键零部件动力电池一项就在物流车的应用场景中衍生了不少问题。

一是影响运营质量。目前全球车用动力电池技术尽管发展迅速,但短期内还未取得根本性突破。因此许多新能源特别是纯电动物流车的一次充电续航里程无法实现全天运营,补电直接导致其利用率低于燃油车型。

北汽集团董事长徐和谊曾经算过一笔账,应用于纯电动物流车的动力电池能量密度多数为120?-?140Wh/?kg,以城市物流常用的4.5?吨轻卡为例,?电池包电量80?多度,重量近700kg,?仅有200km?左右的续驶里程,无法满足长途运输的需求。有调研报告指出,特别是在冷链物流车领域,由于要给制冷系统供能,以当前的电池能量密度和充电技术,车辆的额定载重和续航里程较传统物流车大幅下降,这将大幅降低使用企业的运营效率,导致运营成本增加,并且提高了运输途中冷链断链的可能性。

由于生鲜和医药领域的温控要求,?电池性能的不足导致的断链风险,将提升食品和药品的安全保障难度。据生产企业评估,此类新能源物流车的载重下降可达30%,续航里程下降可达50%。

二是影响了车辆在全国的适用范围。目前国内主流车用动力电池为锂离子动力电池,其特性受环境温度的影响比较显著,尤其是在低温环境中,其可用能量和功率衰减比较严重,且长期低温环境使用会加速动力电池的老化,缩短使用寿命。据了解,新能源物流车在低温工况下续航里程普遍下降20%?左右,充电时长上升50%?左右,导致冬季车辆的利用率较夏季下降幅度更大。而且随着车龄上升、电池容量衰减,车辆的利用率进一步下降。

三是故障及安全隐患。早在2018?年,全国已经爆出多起新能源物流车自燃事件,不少运营者甚至不敢给车辆充满电,严重影响了正常的货运作业。而且由于起火频发,一些地区的物业和充电场站发布了禁止发生过事故的品牌车辆入内的规定,部分物业甚至拒绝所有电动车型停放。

新能源汽车国家大数据联盟于2020?年2?月发布的2019?年度《全国新能源物流车数据分析报告》显示,新能源物流车故障率较高,2019?年新能源物流车发生一级故障报警的占比最高,达到59%,二级故障比例最低为17%,三级故障(?停车待修)?报警占比为24%,充分反映出当前整车技术水平不高,有利于新进者生存的现实情况。

随着车辆投放数量的增加,以及使用率提升,2019?年新能源物流故障车辆数基本逐月增长,车辆故障率在30%?左右。在不同车型故障率对比方面,不同厂家车型故障率变化较大,高的接近60%,低的不到10%。

究其根源,故障主要集中在电池系统。由于物流车对成本的敏感性极高,?许多厂商采用了性价比较高的电池供应商,但有的质量相对较差。还有制动系统和高压DCDC,中重型物流车均采用气制动,而国内的电动气泵零部件技术尚未成熟。

四是从使用到售后服务也存在一系列问题,包括充电、维护保养、保险等。“真正可供新能源物流车使用的充电桩不多。”不止一位运营者有类似的体会。在近些年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发展之际,国内充电桩市场也掀起一波又一波建桩热潮,保有量在2019?年已经超过百万台。但其中的僵尸桩、地下车库桩、慢充桩和私家桩、专用桩,以及占位、电压不匹配等问题依然存在。新能源特别是纯电动物流货运车辆由于电池带电量多,充电频繁,慢充设施无法满足需求,可用的快充公共充电桩的占比仍然明显不足。

从分布来看,不少城市的充电设施分布与新能源物流车运营线路的匹配度不高,主要以满足乘用车充电为主,也导致充电便利性不足。许多城配企业的新能源物流车每日行驶里程的5%-10%?是找寻充电桩的在途里程。

一些企业也曾选择自建快速充电桩,但又面临建桩流程复杂、建设场地缺乏、电力增容难等问题。由于难以实现夜间停靠时利用工业谷电充电,也无法节约更多充电费用。

除了补电比加油难,新能源物流车身后还多出一些无法与燃油车型相比的问题。比如产品质保期,5?年20?万km?对比5?年50?万km?实在没有多少竞争力,而且新能源物流车在投入运营后2-3?年时后就可达到20?万km,脱保后的维修成本迅速升高。如果电池出了问题导致性能衰减,进而不能满足运营需求,其维修更换费用巨大。

这些情况设定的前提是花大钱但有解决办法,但在实际情况中,纯电动物流车的维修点有限,并不好找,即便找到还有标准不统一、定价不规范、流程复杂、维修时间长等问题,还不能对城配企业纯电动物流车的日常运营提供良好保障。

再加上针对这类车型的各种问题的保险并不完善,种种因素都影响了用户对新能源特别是纯电动物流车的信任度,继续观望的态度也阻碍了产品的进一步普及。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国十条

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

(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在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区,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

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所有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安装脱硫设施,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除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外的燃煤机组均应安装脱硝设施,新型干法水泥窑要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安装脱硝设施。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现有除尘设施要实施升级改造。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石化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限时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在原油成品油码头积极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完善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于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燃煤电厂、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完成石化企业有机废气综合治理。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

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

(三)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推广智能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通过鼓励绿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提升燃油品质。加快石油炼制企业升级改造,力争在2013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在2014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在2015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在2017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

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环保、工业和信息化、质检、工商等部门联合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环保不达标车辆的违法行为;加强在用机动车年度检验,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加快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研究缩短公交车、出租车强制报废年限。鼓励出租车每年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开展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污染控制。

加快推进低速汽车升级换代。不断提高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节能环保要求,减少污染排放,促进相关产业和产品技术升级换代。自2017年起,新生产的低速货车执行与轻型载货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四)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修订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有条件的地区要制定符合当地功能定位、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目录。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五)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提高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按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的要求,采取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21个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5年再淘汰炼铁1500万吨、炼钢1500万吨、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亿吨、平板玻璃2000万重量箱。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安排的投资项目,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2016年、2017年,各地区要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

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

(六)压缩过剩产能。加大环保、能耗、安全执法处罚力度,建立以节能环保标准促进“两高”行业过剩产能退出的机制。制定财政、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产能过剩“两高”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发挥优强企业对行业发展的主导作用,通过跨地区、跨所有制企业兼并重组,推动过剩产能压缩。严禁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七)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 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八)强化科技研发和推广。加强灰霾、臭氧的形成机理、来源解析、迁移规律和监测预警等研究,为污染治理提供科学支撑。加强大气污染与人群健康关系的研究。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推进大型大气光化学模拟仓、大型气溶胶模拟仓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柴油机(车)排放净化、环境监测,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方面的技术研发,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先进技术、管理经验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九)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到2017年,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推进非有机溶剂型涂料和农药等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积极开发缓释肥料新品种,减少化肥施用过程中氨的排放。

(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动水泥、钢铁等工业窑炉、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大力发展机电产品再制造,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发展。到2017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左右,在50%以上的各类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各类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主要有色金属品种以及钢铁的循环再生比重达到40%左右。

(十一)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着力把大气污染治理的政策要求有效转化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需求,促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开发与产业化应用。扩大国内消费市场,积极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企业,大幅增加大气污染治理装备、产品、服务产业产值,有效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产业。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十二)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国家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现有多台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合计达到30万千瓦以上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建设为大容量燃煤机组。

(十三)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气、煤制天然气、煤层气供应。到2015年,新增天然气干线管输能力1500亿立方米以上,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高效利用项目,限制发展天然气化工项目;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发电项目。

制定煤制天然气发展规划,在满足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和保障水资源供应的前提下,加快煤制天然气产业化和规模化步伐。

积极有序发展水电,开发利用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到2017年,运行核电机组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

京津冀区域城市建成区、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区域要加快现有工业企业燃煤设施天然气替代步伐;到2017年,基本完成燃煤锅炉、工业窑炉、自备燃煤电站的天然气替代改造任务。

(十四)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要加快建设与改造;到2017年,原煤入选率达到70%以上。禁止进口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研究出台煤炭质量管理办法。限制高硫石油焦的进口。

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结合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改造,通过政策补偿和实施峰谷电价、季节性电价、阶梯电价、调峰电价等措施,逐步推行以天然气或电替代煤炭。鼓励北方农村地区建设洁净煤配送中心,推广使用洁净煤和型煤。

(十五)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热—电—冷”三联供等技术和装备。

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加快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逐步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加快热力管网建设与改造。 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十六)调整产业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违规建设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加强产业政策在产业转移过程中的引导与约束作用,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加强对各类产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在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实施差别化的产业政策,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出更高的节能环保要求。强化环境监管,严禁落后产能转移。

(十七)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健全重点行业准入条件,公布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以及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乌鲁木齐城市群等“三区十群”中的47个城市,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各地区可根据环境质量改善的需要,扩大特别排放限值实施的范围。

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十八)优化空间格局。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城市规划,强化城市空间管制要求和绿地控制要求,规范各类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城、新区设立和布局,禁止随意调整和修改城市规划,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研究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试点工作。

结合化解过剩产能、节能减排和企业兼并重组,有序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到2017年基本完成。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十九)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本着“谁污染、谁负责,多排放、多负担,节能减排得收益、获补偿”的原则,积极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

分行业、分地区对水、电等资源类产品制定企业消耗定额。建立企业“领跑者”制度,对能效、排污强度达到更高标准的先进企业给予鼓励。

全面落实“合同能源管理”的财税优惠政策,完善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推行污染治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行一体化特许经营。完善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将企业环境信息纳入征信系统。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和上市融资。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二十)完善价格税收政策。根据脱硝成本,结合调整销售电价,完善脱硝电价政策。现有火电机组采用新技术进行除尘设施改造的,要给予价格政策支持。实行阶梯式电价。

推进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

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合理确定成品油价格,完善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政策。

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适时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

研究将部分“两高”行业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完善“两高”行业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和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积极推进煤炭等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使用专用设备或建设环境保护项目的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二十一)拓宽投融资渠道。深化节能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信贷支持。探索排污权抵押融资模式,拓展节能环保设施融资、租赁业务。

地方人民政府要对涉及民生的“煤改气”项目、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轻型载货车替代低速货车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要将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及其运行和监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在环境执法到位、价格机制理顺的基础上,中央财政统筹整合主要污染物减排等专项,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对重点区域按治理成效实施“以奖代补”;中央基本建设投资也要加大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

(二十二)完善法律法规标准。加快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步伐,重点健全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应急预警、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制度,研究增加对恶意排污、造成重大污染危害的企业及其相关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内容,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研究起草环境税法草案,加快修改环境保护法,尽快出台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和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出台地方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规章。

加快制(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以及汽车燃料消耗量标准、油品标准、供热计量标准等,完善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二十三)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完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执行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监督。加大环境监测、信息、应急、监察等能力建设力度,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建设城市站、背景站、区域站统一布局的国家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客观反映空气质量状况。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建设,推进环境卫星应用。建设国家、省、市三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到201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建成细颗粒物监测点和国家直管的监测点。

(二十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明确重点,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监察机关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二十五)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国家每月公布空气质量最差的10个城市和最好的10个城市的名单。各省(区、市)要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

各级环保部门和企业要主动公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企业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涉及群众利益的建设项目,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 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治理

(二十六)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建立京津冀、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由区域内省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参加,协调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实施环评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预警应急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报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研究确定阶段性工作要求、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二十七)分解目标任务。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地方人民政府和企业。将重点区域的细颗粒物指标、非重点地区的可吸入颗粒物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制定考核办法,每年初对各省(区、市)上年度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2015年进行中期评估,并依据评估情况调整治理任务;2017年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终期考核。考核和评估结果经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交由干部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等规定,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十八)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由环保部门会同组织部门、监察机关等部门约谈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

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以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环保部门要对有关地区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取消国家授予的环境保护荣誉称号。 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二十九)建立监测预警体系。环保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到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要完成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其他省(区、市)、副省级市、省会城市于2015年底前完成。要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

(三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空气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城市应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要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警预报及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按不同污染等级确定企业限产停产、机动车和扬尘管控、中小学校停课以及可行的气象干预等应对措施。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建立健全区域、省、市联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区域内各省(区、市)的应急预案,应于2013年底前报环境保护部备案。

(三十一)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要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 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

(三十二)明确地方政府统领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要根据国家的总体部署及控制目标,制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确定工作重点任务和年度控制指标,完善政策措施,并向社会公开;要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任务明确、项目清晰、资金保障。

(三十三)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力量、统一行动,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环境保护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贸易、科技等政策,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相关工作。

(三十四)强化企业施治。企业是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甚至达到“零排放”;要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三十五)广泛动员社会参与。环境治理,人人有责。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加强大气环境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繁重艰巨,要坚定信心、综合治理,突出重点、逐步推进,重在落实、务求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本行动计划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狠抓贯彻落实,确保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如期实现。

病句原因

你要小学初中还是高中的

这是高考的

一.语序不当

方法1、记典型句子各一个,找出对应词性,逐一套用――查中心词前多层修饰语的语序(中心词可以是全句的主谓宾,也可以是句中的某个带修饰语的名词或动词)

1.多层定语的次序。(记句子——谁的——多少——怎样的——属性)

牢记类句:她是国家队的(a.表领属性的——表“谁的”)一位(b表数量的——表“多少”)有20多年教学经验的(c动词性短语——表“怎样的”)优秀的(d形容词性短语)篮球(e名词)女(f名词)教练。

例句①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有效的改正错误提高思想水平的方法。

运用:句中宾语中心词“方法”的前面有一个长定语,“有效的”是一个形容词,相当于例句中的“优秀的”,“改正错误”“提高思想水平”是两个动词性短语,相当于例句中的“有20多年教学经验的”,对照例句,可见位置不对,应为“改正错误提高思想水平的有效的方法”。

例句② 许多附近的妇女、老人和孩子都跑来看他们。

运用:句中主语中心词“妇女、老人和孩子”的前面有两个修饰语,“许多”表数量,相当于例句中的“一位”,“附近”是地点,相当于例句中的“国家队的”,对照例句,可见这两者的位置应对调过来,成为“附近的许多妇女、老人和孩子”才通顺,从而判定原句语序不当。

2.多层状语的次序。(记句子――何时-何地-何范围-何种情态,“怎样”-表对象“同谁”)。

牢记类句:许多老师昨天(何时)在休息室里(何地)都(范围)热情地(何种情态)同他(何对象,“谁”)交谈。

例句① 留在幼儿园的孩子们,都一个一个甜蜜地睡在床上。

运用:句中谓语中心词“睡”的前面有三个修饰语,“甜蜜地”表情态,相当于例句中的“热情地”,“都”表范围,应放在数量词“一个一个”的后面,从而判断出原句是病句。

例句② 美国有十五个州禁止黑人在娱乐场所与白人享有平等的地位。

运用:句中动词“享有”前有两个修饰语,“在娱乐场所”相当于例句中的“在休息室里”,“与白人”相当于例句中的“同他”,比较可以发现,这两个修饰语的位置应对调过来,才符合次序,从而判定原句语序不当。

方法2、一般来说,修饰语和虚词放在谁的前面就修饰谁。要查看修饰得是否合适。

例句① 如果趁现在不赶快检查一下工作,就可能会出问题。

运用:原句想表达的意思是要“趁现在赶快检查工作”,“不”是虚词,现在放在“赶快“的前面,成了修饰“赶快检查一下工作”,而遗漏了“趁现在”的意思,故语序不当。

例句② 李老师呼哧呼哧累得直喘粗气。

运用:句中“呼哧呼哧”是为了修饰“直喘粗气”的样子,而不是修饰“累得”,根据“修饰语放在谁的前面就修饰谁”的原则,应放在“直喘粗气”的前面。

方法3、复句中关联词语序分两种情况:

同一主语,主语在前,格式为:主语+前关联词+主语+后关联词。

不同主语,关联词在前,格式为:关联词+主语①+关联词+主语②

例如:①你因为不努力学习,(你)所以成绩下降。(同一主语)

②因为你不好好学习,所以老师很为你的成绩担心。(不同主语)

例句① 他如果再犯类似的错误,学校就有开除他的危险。

运用:读句子,确定原句要表达的意思是――他再犯错误,他将被开除。属于同一主语的情况,而原句后一句的关联词“就”的前面用的是“学校”,格式不对,应改为“他如果再犯类似的错误,就有被学校开除的危险”才通顺,从而判断出原句是病句。

二.搭配不当

方法4、简化成分,重新阅读,看是否搭配――查是否主谓、动宾、主宾搭配不当。

例句:①本世纪末,是我国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运用:第一步,简化全句句子成分,去掉长定语或长状语,则全句为:本世纪末是目标。

第二步,重新阅读,看是否搭配:“本世纪末”是一个时间,很显然不能和“是目标”搭配,故这个句子是一个主谓不搭配的病句。

例句② 他多么渴望一个学习的机会呀!

运用:第一步,简化全句句子成分,去掉长定语或长状语,则全句为:他渴望机会。

第二步,重新阅读,看是否搭配:“渴望机会”显然不成立,故这个句子是一个动宾不搭配的病句。

例句③ 这最后一天的劳动是同学们最紧张、最愉快、最有意义的一天。

运用:简化成分,去年长定语,只保留中心词,则全句变为“劳动是一天”,

很显然不恰当,属主宾搭配不当。

方法5、检查修饰语和中心词之间关系――查修饰语与中心词之间搭配不当。

例句① 鲁迅表现出极大的爱国主义思想。

运用:修饰语“极大的”和“爱国主义思想”不能搭配,应为“极强的”或“高度的”。

例句② 他有一双聪明能干的手。

运用:句中宾语中心词“手“前有两个修饰语——“聪明”和“能干”,“能干”可以修饰“手”,而“聪明”则不可以,构成修饰语和中心词的搭配不当。

方法6、注意抓重点词(是否、能否、有无、和、与、以及等),一些并列短语和“、”――查一面与两面的搭配不当。

例句① 做好生产救灾工作,决定于干部作风是否深入。

运用:看到有“是否”,即想到一面与两面不搭配的问题,而前面的“做好生产救灾工作”只有一个方面,后面的“是否”却是两个方面。

例句② 他能密切联系和关心群众的痛痒。

运用:看到有“和”,即想到一面与两面不搭配的问题,仔细分析两个修饰语和中心词之间的关系,“关心痛痒”可以,而“联系痛痒”则讲不通,故是病句。

例句③ 作家敏锐地察觉、扶植新生的幼芽。

运用:看到有“、”,即想到一面与两面不搭配的问题,仔细分析“敏锐地察觉、扶植”这一短语,“敏锐地察觉”可以,“敏锐地扶植”则不可以。

三.成分残缺或多余

残缺:

方法7 介宾短语不能作主语,抓重点介词(由于、通过、经过、由于、为了、在等)――查主语残缺。

例句经过学习,使我提高了文化水平。

运用:全句的谓语是动词“使”,而“经过学习”是一个介宾短语,介宾短语不能做主语,这样就使得全句没有了主语,成为病句。改动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将介词“经过”去掉,让“学习”做主语;一是将“使”去掉,让“我”做主语,“提高”做谓语。

方法8 注意长句子(多层定语,多层状语),简化成分,改换说法,自己补充――查谓语、宾语残缺。

例句① 我们必须按照毛主席关于“语言这个东西,不是随便可以学好的,非下苦功不可”的教导。

运用:注意句子后半部分的内容。简化成分,可能有的同学化简成“我们按照教导”,似乎也能讲得通。但改换说法,将句子后半部分的内容改为“老师的话”,则应简为“我们按照话”,则难以讲通,而应为“我们按照老师的话去做”,从而判断出原句缺谓语,是病句

多余:

方法9、分析中心词,对照修饰词,注意抓近义词(重要的有左右、大约、近、上下等)看句中是否有重叠的意思――查语句重复。

例句① 一年来,妇女工作已打下了相当的工作基础,获得了一定的工作经验。

运用:“工作”在句中三次出现,造成了语句重复。

例句② 现在同学们已选出了班长,负责掌握班级的日常事务。

运用:句中“负责”与“掌握”是近义词,用一个即可表达句意,同时用则是语句重复。

例句③ 老师看上去年纪近30岁上下。

运用:句中“近”和“上下”是近义词,同用,即可判定该句为语句重复的病句。

例句④ 今天是除夕之夜。

运用:“除夕”是指“农历一年的最后一天的晚上”,已包含“晚上”之意,后再加“之夜,则构成了语句运用:重复。类似的说法还有“凯旋而归”,“过虑的想法”等,须注意。

四.结构混乱:

方法10 感觉语句不通,查对不通的句子两头是否用了两种讲述的句式,改换或去掉一端后句子是否通顺,尤其要注意介词短语中介词结构是否完整,――查句式杂糅型结构混乱。

例句① 多年来曾被计划经济思想束缚下的群众也觉悟起来。

运用:句中有一个介词短语“被……束缚下的”,应或为“被……束缚的”,或为“在……束缚下的”,交*使用,则构成句式杂糅型结构混乱。

例句② 这次网络班的学员,除北大本校人员外,还有来自清华大学等15所高校的教师、学生和科技工作者也参加了学习。

运用:感觉句子的后半部分不通顺,查对这一句的两头,用了“还有来自……”和“……参加了学习”两种句式,去掉一端后,句子则通顺,从而判断出原句是句式杂糅型结构混乱。

方法11 查看句中的主要动词,确定作者要表达的意思,改换或补充省略的主语或谓语,重新理顺――查中途改换话题型结构混乱。

例句① 考场是设在一间古色古香的大厅里举行的。

运用:第一步:查看句中的主要动词,有“是”“设在”“举行”三个。

第二步:确定作者的要表达的意思有两个,一是“考场设在大厅里”,一是“考场在大厅里举行”

第三步:重新理顺:全句应为“考场设在古色古香的大厅里,考试就在这儿举行”,确定原句是病句。

例句②一位社员向国家赠献了一枚古代玉佛珠,具有很高的工艺美术价值。

运用:第一步:查看句中的主要动词,有“赠献”、“具有”两个。

第二步:确定作者的要表达的意思有两个,一个是“社员赠献玉佛珠”,一个是“玉佛珠有很高的价值”。

第三步:补充后一句省略的主语。很显然,后一句没有主语,只能是承前省略主语,让“一个社员”作主语,则全句成了“一个社员具有很高的工艺美术价值”,明显不合作者语意,从而确定原句是病句。

五.表意不明:

方法12 注意三类词:多音、多义词,指代词,数量词,介宾短语及词语间的关系――查语句歧义。

例句① 还欠款1000元。

运用:句中有一个多音词“还”,即可以理解为“仍然欠款1000元”,也可理解为“归还欠款1000元”,从而确定原句是表意不明型病句。类似的句子还有“这话说重了”。

例句② 小李说:“老王这人真黑。”

运用:粗看全句似乎并无毛病,但这句话中有一个重要的词“黑”,“黑”是一个多义词,在这句话中既可以说是一个人长得黑,也可以说是一个人的心肠黑。

例句② 棺材后面跟着三个妇女――者的母亲和她的两个女儿。

运用:句中有一个指代词“她”,既可以理解为“者”,也可以理解为“者的母亲”,从而确定原句是表意不明型病句

例句③ 三个学校的校长都去开会了。

运用:句中有一个数量词的组合“三个学校的校长”,既可以理解为“三个”“学校的校长”,也可以理解为“三个学校的”“校长”,从而确定原句是表意不明型病句。

例句④ 他在火车上画广告。

运用:粗看全句似乎并无毛病,但句中有一个介词短语“在火车上画广告”,既可以为“把广告画在火车上”,也可以理解为“人坐在火车上画广告”。

六.不合逻辑:

不合逻辑有两种,一是不合逻辑规律,一是不合生活实际。

方法13 注意句中出现的多个并列的概念――查概念不清。

例句① 今天来开会的有数学家、文学家、史学家和高校教师。

运用:句中出现了几个概念,而“高校教师”中也有数学家、文学家、史学家,和其余概念并不是并列概念。

方法14、注意句中表示范围(尤其是带有绝对意义的词如“全”“都”“凡”“从来”“历来”等)表示判断、表示程度的词语――查不合逻辑。

例句① 我国历来是一个统一的国家,而分裂总是短暂的。

运用:注意到句中有“历来”这样的含有“绝对”意思的词,而句中又说“分裂总是短暂的(短暂也是有)”,从而判断出原句是不合逻辑的病句。

例句② 只要有了水,作物就可以存活,这是最基本的常识。

运用:注意到句中有“只要有……就”“是”这样的表判断的词,其意思是表示“水是作物存活的充分条件”,而这是不合生活事理的,水只是作物存活的必要条件,作物要存活,还需要土壤、肥料等别的条件,从而确定原句不合逻辑,是病句。

方法15 看到多个“不”,确定语意,负负得正(反问句亦算负)――查前后肯定否定颠倒。

例句① 我想这应该是不必叙述的,没有谁不会想象不出的?

运用:第一步:先根据前一句确定说话者的本意,是想表达“能想象得出”的意思,应画“+”号。

第二步:查后一句表“不”意的个数,共有“没有”“不会”“不出”,

共是三个负号,最后表达的意思应画“-”号。故这个句子是一个前后肯定与否定不统一的病句

例句② 谁能否认优异的学习成绩不是勤奋学习得来的呢?

运用:第一步:看到句中有多个“不”,确定作者要表达的意思是“好成绩靠勤奋”,应画一个“+”号。

第二步:找原句中表“不”意的个数,“否认”、“不是”再加上反问句式,共有三个否定,应去一个否定,和原句意不通,从而确定原句是病句。

方法16 注意抓因果关系关联词,主要有“因为……所以”、“由于”“因此”——查强拉因果。

例句① 因为他对学科有所偏重,所以对数理化,他不感兴趣。

运用:句中有“因为……所以”的关联词,但细杳原句,对“学科有所偏重”,也可能恰恰会喜欢数理化,可见“学科有所偏重”与“对数理化,他不感兴趣”之间并无因果关系,原句犯了强拉因果的语病。

方法17 注意抓表前后关系的介词,主要有“对”“对于”“与”“和”等,确定原句意思,施动者在前,受动者在后――查主客颠倒。

例句① 爱迪生这个名字,对我们青年学生是不陌生的。

运用:第一步:“对”和“对于”在多数情况下是通用的。但在表示主客之间关系时,二者恰恰相反,“对”是“主在前,客在后”,“对于”是“客在前,主在后”。

第二步:分析原句,想表达的意思是“我们了解爱迪生这个名字”。“我们”是“主”,“爱迪生的名字”是“客”,而原句用的是“对”,却是客在前,主在后,显然是病句。

例句② 老师来了,小明正和他谈论一个数学问题。

运用:句中有“和”,第一个分句陈述的对象是“老师”,是全句的“主”,小明是“客”,本着用“和”时“主在前,客在后”的原则,确定原句是病句。

方法18 联系现实生活――查不合生活逻辑。

例句① 凡到过济南的人,无不去趵突泉一游。

运用:从生活的逻辑上讲,不可能所有到济南的人必去趵突泉,所以这样

的句子虽然从语法上并无毛病,但因其不合生活逻辑,故仍是病句。

例句② 他是多少个难者中幸免的一个。

运用:“难者”就指已的人,“幸免”就是没,“没的人”很显然不和生活实际。

例句③下午,一阵雷雨过后,在西边的天空中,出现了一道美丽的彩虹。

运用:全句在语法上并无毛病,但联系现实生活就会知道,雨后的彩虹应出现在与太阳相反的方向上,原文说的是下午,故彩虹应在东方,而不是西方,原句不合生活逻辑。

第二部分:横向总结,形成题感

横向总结:上面我们从病句类型的角度,从纵的方向上为大家介绍了应采取怎样的办法判断一个句子是病句。但做题感觉的形成,还有赖于在做题的过程中,形成横向的总体判断。主要有以下几条:

题感1、看到长句子,注意运用简化成分法――注意去判断句子是否语序不当(多层定语,多层状语)、搭配不当(方法4)、成分残缺(方法8)。

题感2、感觉语句不通,读起来别扭――注意去判断句子是否中心词的修饰语不当(方法2)、修饰语和中心词的搭配不当(方法5)、结构混乱(方法10、方法11)。

题感3、抓重点词,见相应词,想到相应类型病句

1.见关联词――判断句子关联词的语序(方法3)强拉因果(17)

2.见特定介词:“经过”判断句子是否主语残缺(方法7)、结构混乱(方法10、方法11)表意不明)

3.见判断词(是否,有无,能否,等)――判断句子是否一面与两面不搭配(方法6)、不合逻辑(方法15、方法16)

4.见 “和”“与”“以及”等连词及“、”这一标点符号――判断句子是否一面与两面不搭配(方法6)概念不清(方法14)主客颠倒(方法18)

(3和4有时可综合进行判断)

5.见指代词――判断句子是否表意不明(方法12)主客颠倒(方法18)

6.见近义词――判断句子是否重复(方法9)

第三部分:以法解题

例1.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2003年全国卷)

A.当时全校不止有一个文学社团,我们的“海风社”是最大的,参加的学生纵跨三个年级,并出版了最漂亮的文学刊物《贝壳》。

B.参加这次探险活动前他已写下遗嘱,万一若在探险中遇到不测,四个子女都能从他的巨额遗产中按月领取固定数额的生活费。

C.针对国际原油价格步步攀升,美国、印度等国家纷纷建立或增加了石油储备,我国也必须尽快建立国家的石油战略储备体系。

D.这一歌唱组合独立创作的高品质词曲以及演唱中表现出的音乐天分和文化素养,很难让人相信这是平均年龄仅20岁的作品。

解析:

第一步:依次分析各句的特点,看其有无症状。A句较长,但没有“语序不当”、“搭配不当”的毛病,也没有成分残缺,可暂定为答案。B句中,有一组近义词,“万一”就是“若”,很显然语意重复,排除。C句中,有“针对”这样一个特殊的介词,看有无成分残缺的情况,发现“针对……”后面没有跟上“情况”之类词,显然有残缺,排除;D句中,有连词“和”,查有无前后不对称,发现没有;再,这个句子主语和宾语的中心词都比较长,查有无搭配不当,发现宾语中心词“作品”的修饰语是“平均年龄仅20岁的”显然不搭配,排除。

第二步:综合分析比较,得出答案:A。

例2.下列各句,没有语病、句意明确的一句是(3分)(96年全国卷)

A.在专业研究、实验方面有优势的单位,有派出讲学人员、接受访问学者、举办训练班以及对其他协作单位提供帮助的义务。

B.我们能不能培养出“四有”新人,是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也是教育战线的根本任务。

C.大家对护林员揭发林业局长带头偷运木料的问题,普遍感到非常气愤。

D.有关部门对极少数不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无理取闹、甚至殴打侮辱环卫工人的事件,及时进行了批评教育和严肃处理

解析:

第一步:依次分析各句的特点,看其有无症状。A句,句子较长,长在哪里,会发现长在宾语中心词的修饰语,且修饰语中有“和”这样一个特殊的连词,引导我们查看有无搭配不当的情况,查看会发现几个修饰语都可和“义务”搭配,可暂定为答案。B句中有“能不能”这一判断词,想到“一面对两面”的问题,查看,果然有,排除;C句中,连续出现几个“人物”,其实相当于几个代词,引导我们想到语句歧义,查看,果然,是对“林业局长带头偷运木料”气愤,还是对“护林员揭发”气愤,没有交待清楚。D句中,有连词“和”,想到“一面对两面”或“搭配不当”的问题,查找,果然,“批评教育”与主语“事件”不搭配。

第二步:综合分析比较,得出答案:A。

汽车对环境的具体危害

汽车在促进经济繁荣、给人民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能源和环保问题。其中对环境影响最大的,莫过于随着机动车总量的飞速增长而日益严重的汽车尾气污染。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机动车已成为排放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等污染物的第一大污染源。

业内人士估计,10年—15年之后我国的汽车保有量可能超过1亿辆。因此,治理汽车污染将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系统工程。

汽车尾气主要是指从排气管排出的废气。废气中含有150~200种不同的化合物,其中对人危害最大的有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铅的化合物及颗粒物。有害气体扩散到空气中会造成空气污染。

汽车尾气的颗粒物中含有强致癌物苯并(a)芘,在一般情况下,1克颗粒物含有约70微克苯并(a)芘,每燃烧1千克汽油可产生30毫克苯并(a)芘。当空气中的苯并(a)芘浓度达到0.012微克/立方米时,居民中得肺癌的人数就会明显增加。

由于汽车废气的排放主要在0.3米至2米之间,正好是人体的呼吸范围,对人体的健康损害非常严重——刺激呼吸道,使呼吸系统的免疫力下降,导致暴露人群慢性气管炎、支气管炎及呼吸困难的发病率升高、肺功能下降等一系列症状。

尾气中所含的强致癌物质——苯类物质,会引发肺癌、甲状腺癌等。

汽车尾气不仅对人产生危害,对植物也有毒害作用,尾气中的二次污染物臭氧、过氧乙酯基硝酸脂,可使植物叶片出现坏病斑和枯斑,乙烯可影响植物的开花结果。研究证明公路两侧的农作物减产与汽车尾气的污染明显相关。

据世界资源研究所和中国环境检测总站测算,全球10个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中,我国就占了7个。因此,中国政府对治理汽车尾气排放造成的城市环境污染非常重视,积极支持清洁燃料汽车的发展。

国家环保部门和汽车企业目前正在加速推进欧Ш、欧Ⅵ的达标工作,为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控制汽车尾气污染的排放已是环保部门、汽车生产厂家及社会各界的一项迫在眉睫、刻不容缓的责任。

扩展资料

机动车尾气检测标准规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全面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五阶段)》和《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要求,经同意,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油品升级进程,分区域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

(一)东部11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二)全国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三)全国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四)全国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二、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其生产、进口机动车车型的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检验合格方可出厂销售,确保实际生产、销售的车辆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三、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督检查,对新生产、销售不符合排放标准要求车辆的,严格依法处罚;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车用燃油管理,推动油品升级,确保燃油质量。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汽车尾气污染

大气污染防治10条措施

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3〕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大气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加,大气污染防治压力继续加大。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实施分区域、分阶段治理,推动产业结构优化、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经济增长质量提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美丽中国而奋斗。

奋斗目标: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具体指标: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

(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在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区,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

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所有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安装脱硫设施,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除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外的燃煤机组均应安装脱硝设施,新型干法水泥窑要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安装脱硝设施。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现有除尘设施要实施升级改造。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石化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限时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在原油成品油码头积极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完善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于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燃煤电厂、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完成石化企业有机废气综合治理。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

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

(三)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推广智能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通过鼓励绿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提升燃油品质。加快石油炼制企业升级改造,力争在2013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在2014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在2015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在2017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

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环保、工业和信息化、质检、工商等部门联合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环保不达标车辆的违法行为;加强在用机动车年度检验,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加快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研究缩短公交车、出租车强制报废年限。鼓励出租车每年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开展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污染控制。

加快推进低速汽车升级换代。不断提高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节能环保要求,减少污染排放,促进相关产业和产品技术升级换代。自2017年起,新生产的低速货车执行与轻型载货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四)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修订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有条件的地区要制定符合当地功能定位、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目录。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五)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提高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按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的要求,采取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21个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5年再淘汰炼铁1500万吨、炼钢1500万吨、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亿吨、平板玻璃2000万重量箱。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安排的投资项目,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2016年、2017年,各地区要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

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

(六)压缩过剩产能。加大环保、能耗、安全执法处罚力度,建立以节能环保标准促进“两高”行业过剩产能退出的机制。制定财政、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产能过剩“两高”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发挥优强企业对行业发展的主导作用,通过跨地区、跨所有制企业兼并重组,推动过剩产能压缩。严禁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七)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

三、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八)强化科技研发和推广。加强灰霾、臭氧的形成机理、来源解析、迁移规律和监测预警等研究,为污染治理提供科学支撑。加强大气污染与人群健康关系的研究。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推进大型大气光化学模拟仓、大型气溶胶模拟仓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柴油机(车)排放净化、环境监测,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方面的技术研发,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先进技术、管理经验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九)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到2017年,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推进非有机溶剂型涂料和农药等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积极开发缓释肥料新品种,减少化肥施用过程中氨的排放。

(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动水泥、钢铁等工业窑炉、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大力发展机电产品再制造,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发展。到2017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左右,在50%以上的各类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各类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主要有色金属品种以及钢铁的循环再生比重达到40%左右。

(十一)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着力把大气污染治理的政策要求有效转化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需求,促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开发与产业化应用。扩大国内消费市场,积极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企业,大幅增加大气污染治理装备、产品、服务产业产值,有效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产业。

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十二)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国家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现有多台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合计达到30万千瓦以上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建设为大容量燃煤机组。

(十三)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气、煤制天然气、煤层气供应。到2015年,新增天然气干线管输能力1500亿立方米以上,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高效利用项目,限制发展天然气化工项目;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发电项目。

制定煤制天然气发展规划,在满足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和保障水资源供应的前提下,加快煤制天然气产业化和规模化步伐。

积极有序发展水电,开发利用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到2017年,运行核电机组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

京津冀区域城市建成区、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区域要加快现有工业企业燃煤设施天然气替代步伐;到2017年,基本完成燃煤锅炉、工业窑炉、自备燃煤电站的天然气替代改造任务。

(十四)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要加快建设与改造;到2017年,原煤入选率达到70%以上。禁止进口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研究出台煤炭质量管理办法。限制高硫石油焦的进口。

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结合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改造,通过政策补偿和实施峰谷电价、季节性电价、阶梯电价、调峰电价等措施,逐步推行以天然气或电替代煤炭。鼓励北方农村地区建设洁净煤配送中心,推广使用洁净煤和型煤。

(十五)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热—电—冷”三联供等技术和装备。

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加快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逐步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加快热力管网建设与改造。

五、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十六)调整产业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违规建设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加强产业政策在产业转移过程中的引导与约束作用,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加强对各类产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在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实施差别化的产业政策,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出更高的节能环保要求。强化环境监管,严禁落后产能转移。

(十七)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健全重点行业准入条件,公布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以及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乌鲁木齐城市群等“三区十群”中的47个城市,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各地区可根据环境质量改善的需要,扩大特别排放限值实施的范围。

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十八)优化空间格局。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城市规划,强化城市空间管制要求和绿地控制要求,规范各类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城、新区设立和布局,禁止随意调整和修改城市规划,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研究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试点工作。

结合化解过剩产能、节能减排和企业兼并重组,有序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到2017年基本完成。

六、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十九)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本着“谁污染、谁负责,多排放、多负担,节能减排得收益、获补偿”的原则,积极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

分行业、分地区对水、电等资源类产品制定企业消耗定额。建立企业“领跑者”制度,对能效、排污强度达到更高标准的先进企业给予鼓励。

全面落实“合同能源管理”的财税优惠政策,完善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推行污染治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行一体化特许经营。完善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将企业环境信息纳入征信系统。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和上市融资。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二十)完善价格税收政策。根据脱硝成本,结合调整销售电价,完善脱硝电价政策。现有火电机组采用新技术进行除尘设施改造的,要给予价格政策支持。实行阶梯式电价。

推进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

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合理确定成品油价格,完善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政策。

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适时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

研究将部分“两高”行业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完善“两高”行业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和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积极推进煤炭等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使用专用设备或建设环境保护项目的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二十一)拓宽投融资渠道。深化节能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信贷支持。探索排污权抵押融资模式,拓展节能环保设施融资、租赁业务。

地方人民政府要对涉及民生的“煤改气”项目、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轻型载货车替代低速货车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要将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及其运行和监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在环境执法到位、价格机制理顺的基础上,中央财政统筹整合主要污染物减排等专项,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对重点区域按治理成效实施“以奖代补”;中央基本建设投资也要加大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

七、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

(二十二)完善法律法规标准。加快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步伐,重点健全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应急预警、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制度,研究增加对恶意排污、造成重大污染危害的企业及其相关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内容,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研究起草环境税法草案,加快修改环境保护法,尽快出台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和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出台地方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规章。

加快制(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以及汽车燃料消耗量标准、油品标准、供热计量标准等,完善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二十三)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完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执行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监督。加大环境监测、信息、应急、监察等能力建设力度,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建设城市站、背景站、区域站统一布局的国家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客观反映空气质量状况。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建设,推进环境卫星应用。建设国家、省、市三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到201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建成细颗粒物监测点和国家直管的监测点。

(二十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明确重点,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监察机关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二十五)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国家每月公布空气质量最差的10个城市和最好的10个城市的名单。各省(区、市)要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

各级环保部门和企业要主动公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企业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涉及群众利益的建设项目,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

八、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治理

(二十六)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建立京津冀、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由区域内省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参加,协调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实施环评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预警应急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报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研究确定阶段性工作要求、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二十七)分解目标任务。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地方人民政府和企业。将重点区域的细颗粒物指标、非重点地区的可吸入颗粒物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制定考核办法,每年初对各省(区、市)上年度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2015年进行中期评估,并依据评估情况调整治理任务;2017年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终期考核。考核和评估结果经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交由干部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等规定,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十八)实行严格责任追究。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由环保部门会同组织部门、监察机关等部门约谈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

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以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环保部门要对有关地区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取消国家授予的环境保护荣誉称号。

九、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二十九)建立监测预警体系。环保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到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要完成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其他省(区、市)、副省级市、省会城市于2015年底前完成。要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

(三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空气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城市应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要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警预报及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按不同污染等级确定企业限产停产、机动车和扬尘管控、中小学校停课以及可行的气象干预等应对措施。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建立健全区域、省、市联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区域内各省(区、市)的应急预案,应于2013年底前报环境保护部备案。

(三十一)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要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

十、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

(三十二)明确地方政府统领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要根据国家的总体部署及控制目标,制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确定工作重点任务和年度控制指标,完善政策措施,并向社会公开;要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任务明确、项目清晰、资金保障。

(三十三)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力量、统一行动,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环境保护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贸易、科技等政策,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相关工作。

(三十四)强化企业施治。企业是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甚至达到“零排放”;要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三十五)广泛动员社会参与。环境治理,人人有责。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加强大气环境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繁重艰巨,要坚定信心、综合治理,突出重点、逐步推进,重在落实、务求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本行动计划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狠抓贯彻落实,确保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如期实现。

                      

谁知道吸粪车与吸污车有什么区别

1、定义不同

吸粪车主要应用到化粪池,污水沟和下水道等环境下清理清洁工作的专用车辆。

吸污车是收集、中转清理运输污泥、污水,避免二次污染的新型环卫车辆。

2、适用范围不同

吸粪车主要为城乡环卫部门抽吸和运送粪便及其它污水。适用于抽吸粪便,污水、污泥浆和混有较小悬浮杂物的液体,适用于市政环卫、大中小型工矿企业,小区、学校,化粪池清理转运,城市管道清理疏通,工厂沼液沼渣清理等。

吸污车主要用于清洗城市下水道,管道的沉积物,角泥沟的疏通,也可用于清洗工业排液管道,壁面等,并可兼作洒水,运水和冲公路用,紧急时可用于救火。

3、特点不同

吸粪车该产品用于抽吸粪便,污水、污泥浆和混有较小悬浮杂物的液体,具有抽吸效率高、自吸、自排及直灌等特点,广泛适用于大、中、小城镇环卫、市政、农业、化工、厂矿企业、物业小区使用,真空吸粪泵可自吸自排。

吸污车具有抽吸效率高、自吸、自排及直灌等特点。抽满粪罐时间:≤5min,吸程:≥8m。据有使用寿命长,工作速度快,操作简便,运输方便等特点。

百度百科-吸粪车;

百度百科-吸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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